日期:2020 年4 月10 日
親愛的客戶,您好
力誠持續關注新冠肺炎(COVID-19)服務提供影響情況:目前境外受影響地區已採有限度上班且因當地實施禁止入關及航班停運影響快遞收運,相關申請案件之完成正本文件往返,將先改採電子文件檔案提供。進而影響近期外資來台申辦案件,須提供來台投資之應備文件「投資代理人授權書」經公、認、驗證程序正本要求;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為因應這波疫情影響:有關外資來台投資申辦境外公、認驗證文件或當地相關快遞業務受到影響,以致無法及時提供要求之外資身分審查資格之經公、認證驗證之投資代理人授權書正本,將從寬處理。因應作業辦法如下:
1. 檢附經驗證之代理人授權書文件電子檔或影本
2. 提供受疫情影響之說明
3. 出具經投資人簽署及代理人簽章之切結書
4. 經投審會核准之日起,6 個月內補送正本
5. 請留意:逾6 個月未提供驗證正本到會核備者,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得依外國人投資條例第18 條第2 款撤銷本許可,並取消該條例規定之權利。
如有其他相關各地區公司設立、投資疑問,歡迎來電、來信洽詢力誠或您的業務服務專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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