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19日 04:09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財政部1月底公布資金回台解釋令,讓非海外所得如投資本金或減資款項、借貸或償還債務及財產交易本金等,通通可免稅「無痛」回台;不僅如此,財政部也同意台商可委任會計師匿名向國稅局就個案諮商,確定無疑慮後再正式申報。
安永會計師林志翔指出,2021年前財政部對台商資金回流都有稅務專屬服務,惟台商過去最擔心的是國稅局質疑證明文件中其他金流,導致「諮商越久、繳的稅越多」。
據悉,四大會計師農曆年前齊向財政部建議,盼可協助台商做個案諮詢,最後財政部放寬讓會計師可代替台商匿名諮詢,預計將增加台商資金回流意願,但會計師也不會洩露台商的個資。
林志翔表示,台商資金回台解釋令訂定海外資金非海外所得如投資本金或減資款項、借貸或償還債務及財產交易本金等,通通可免稅「無痛」回台,但必須要檢附經濟部投審會的核准文件、投資匯款證明與被投資事業股東名冊等。
不少台商受到CRS(共同申報準則)、國際洗防標準、中美貿易戰影響,資金紛紛被凍結,因此找上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回台,國稅局解釋令則成為會計師評估的工具之一。然而,部分台商過去曾耳聞國稅局查稅是針對協商事實做全盤查核,以致很多台商稅負反而有增無減。
換言之,過去台商越是向國稅局諮詢、越有可能被查到更多應繳稅款,因此委任會計師個案諮商成為不少台商的期待。
林志翔認為,台商海外資金經過多年累積,來源組成複雜,海外資金並非必然屬於海外所得,其所得仍需就各筆資金形成之實質進行分析,所以個案諮商也會讓台商不會讓自己的各項收入攤在陽光下,且將有更多餘裕評估回台投資可行性或是等海外資金專法。
由於我國產業正值轉型期間,回台投資的資金也受行政院所青睞。據悉,行政院不僅將台商海外資金回台專法《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列本會期最優先法案,甚至還加碼優惠,第一年擬給予課稅8%,第二年10%,較原先草案版本10%、12%更為優惠,以鼓勵台商回台投資、創造經濟動能。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