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9日,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FSTB)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建議落實新查冊制度,希望以此保護公司註冊處(“ CR”)的個人資料。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下面簡稱“公司條例”),公司註冊處所備存的公司登記冊可供公眾查閱。因此,公眾可以自由查閱公司董事、公司秘書和其他個人(如清盤的公司)的常用住址和完整的身份識別號碼(統稱 “受保護資料”)。
本次經修法後,新的查冊制度將繼續提供有關個人的資料,但查閱名冊上所載明之公開資料,將僅限於個人通信地址(而不是通常居住位址)以及部分身份識別號碼。
新的查冊制度,將會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 第一階段:有關附屬法例於2021年8月23日實施通過後,公司將可就其所備存的董事登記冊及公司秘書登記冊上所載資料,調整為受保護的資訊:包括董事和公司秘書的通常居住位址以及隱藏部分身份識別號碼。
- 第二階段:自2022年10月起,公司將能夠保護第一階段開始後 提交的所有註冊檔中包含的受保護資訊不被公眾查閱;
- 第三階段:從2023年12月起,個人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保護其在第二階段開始前已在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檔中所載的通常居住地址以及身份識別號碼資訊>>申請不被公眾查閱。
力誠因應服務
自2022年1月起,於力誠所維護之香港公司將安排於按期周年申報歸檔完成文件,一併提供更新版名冊(資訊已部分保護)供予貴公司備存;
本法令之第三階段實施安排,將依據後續法令可依循申請作業,更新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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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資訊來源:https://www.cr.gov.hk/tc/publications/docs/ec1-2021-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