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誠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顧問部
撰文者:王凱民 協理
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政府於109年2月25日公告施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為進行相關防疫處置及紓困、振興產業所需預算的法源基礎。
截至109年4月13日,公告之措施及方案摘要如下:
(一) 融資協助:協助企業取得融資或補貼利息。
(二) 就業協助:對勞雇協商減少工時參加訓練課程的勞工補助訓練費用及投保薪資差額。
(三) 稅務協助:稅款延期或分期繳納及防疫隔離假等假別薪資加倍減除。
(四) 重點產業紓困及振興方案:目前公告主要紓困產業為交通運輸及觀光業,除外,其他產業之補助,除上列
(一)~(三)項外,主要鼓勵技術升級或研發,請詳下述:
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
1.補助導入既有成熟技術,進行技術改善,如生產及供應鍊自動化、數位化及智慧化技術、防疫技術,每案25萬元為上限。
2.補助開發市場未上市之產品或技術,如關鍵零組件或防疫產品或供應鍊自數位化及智慧化,政府最高補助50%,每案上限200萬元,若屬開發(防疫自主技術或產品、智慧製造、數位轉型)、提高技術水準,或全新技術研發(AI、5G、防疫物資)等,可另案申請補助加碼,最高可到2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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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誠觀察,政府主法不變,唯紓困方案依各部會參照台灣現況,陸續提供方案指引,由於力誠時刻關注相關議題及因應方式,故如若需要諮詢,歡迎洽詢力誠專員服務,謝謝